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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万两黄金无疑对木子央是块肥肉,没人不会跟金子过不去,他从小就穷怕了,尤其是被赶出琼华派以后,他甚至连一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,唯一一套衣服还是琼华派的老嬷嬷为他缝制的,虽不是绫罗绸缎,但胜在厚实耐穿,即使被洗的发白,手肘处被磨破,但依然是他最宝贵的东西。

他每每睡在破庙的时候遭受了不少白眼,大多是男子,他们皆穿着干净漂亮的绸缎,手中把玩着精致的折扇,那扇面都是丝线绣的,花样都是他从未见过的好看。他傻傻盯着他们手中的扇子,而那些男子则是放肆的嘲笑他,眸底讽意仿佛他是一只肮脏的虫子。

木子央并不觉得自己的贫穷是屈辱可耻的,他是个有野心的人,渴望无上的荣耀,只是他厌恶他们的目光。

从那个时候他就发誓,以后定要出人头地,他要让那些瞧不起他的人都知道他木子央的厉害,他要看他们的笑是否还会像当初那般愉悦。

只是他依然看不懂秦忧的想法,她想得到他,却并不会把他囚禁在这个院子,限制他的一举一动,她需要他的时候,会派人告诉他,他觉得这个院子更像个偷情的场所。

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掌控不住这个女人,她温婉秀丽,有着清澈见底的眸子,他能猜出大多数女子的想法,但他猜不出她的想法,只知道的是她有些看不起他,但她非要他不可,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,他只要她的钱就够了,他在心里不停的安慰着自己。

只是他是不大愿意被她看轻的,这种感觉从未像现在这般强烈明显,这是一种复杂的感觉,他似乎极需要向她证明些什么,但无从下手,在她眼里,他的里子早就坏透了。

他一路来到城里,在一家酒楼坐了下来,点了半斤牛肉和半只鸡,外加一瓶女儿红,狼吞虎咽的吃着,成为世女的外室并不算是体面的事,可他穷酸的太久,咬紧牙关忍受着贫穷和嘲讽,他需要给自己放松一下。

“来一壶清茶。”一道香风飘过,快的令人抓不住,熟悉的嗓音清透好听,极具穿透力,一下子就敲打在了他的心间。

秦忧坐在了他的身侧,对他绽放出一个浅浅的笑意。

肉哽在喉咙里不上不下,他看着她优雅的端着茶杯轻轻抿了一口,樱粉的唇沾着茶香的清露,不多不少,衬得她的唇愈发娇艳欲滴,他眸色愈暗,将肉咽进肚子里。

等到了床上,他有的是机会一亲芳泽。

秦忧看着他咬肉恶狠狠的动作,真像一只饿狠了的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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